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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10-15浏览次数:913文章来源:培生出入境
1. 劳工(动)法的核心内容
【劳资协议】在澳大利亚,雇员的工作条件由以下几个方面决定:(1 ) 联邦协议书、州协议书和注册和约;(2)雇佣合同的具体条款;(3)有 关就业条件的立法。澳大利亚90%的就业是通过协议书确定的。雇佣合同 不能排斥协议书的条款,按照协议书就业的雇员可以从雇佣合同中获得附 加的利益。协议书一般对最低工作时间、加班、病假、费用及终止雇佣等 事项做出规定,但通常不包括有关雇主的内容。
【解除工作关系】澳大利亚法律严格限制对工人的解雇,企业主在解 雇职工的时候必须遵守一系列的规则。雇佣双方都须受合同规定的终止就 业通知期的制约。大多数协议书都要求有起码1周的通知期或1周的补偿性 工资,或视聘用期的长短来规定不同的通知期。对中髙层管理人员和老员 工所要求的通知期可长达3个月甚至1年。相应的,雇主也会要求雇员提前 发出辞职通知或要求相应的补偿。
【薪酬】雇员的薪酬条件是通过工人待遇协议和劳资协议共同决定 的。而管理人员、行政人员和专业人员的薪酬可以由他们与企业签署的单 独协议和市场需求所决定。雇员的薪酬一般都是货币工资,职位较高的雇 员还会包括其他利益。对薪酬的规定通常包括最低工资、加班费、解雇费、 退休金等。
澳大利亚公平工作委员会颁布了 2013/14财年薪资裁定,将150万名低 收人者的每周薪资标准提高了 15.8元。即从2013年7月1日起,新的全国最 低工资标准为每周622.2元,之前是每周606.4元。2013年,公平工作委员 会裁定的加薪幅度为17.1元。
【养老金】根据澳大利亚法律,雇主必须为雇员缴纳养老金,一般来 说,缴纳的最低比例为雇员工资收入的9%。也有不少企业为员工支付的 养老金高于这一比例,给雇员的福利较高。
2.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
根据澳大利亚移民部的规定,如果澳大利亚公司或海外公司在澳大利 亚国内劳工市场无法招聘到所需的劳动力,或者无法通过自己的培训计划 获得所需劳动力,而不得不从海外雇佣劳工到澳大利亚工作时,该公司可 为外籍劳工提供担保,并为外籍劳工申请临时商务签证。
凡需在澳大利亚工作3个月到4年的外籍劳工可以申请长期临时商务 签证,即457签证。办理此类签证必须履行的手续包括:用人公司担保、 用人公司提名、被提名人办理签证。
3.工会及罢工简介
【工会】澳大利亚设有澳大利亚全国总工会和产业工会。全国总工会 下设20个工会,均为产业工会。澳大利亚工会是独立的社会团体,经过注 册,受国家法律保护。工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工会会员的利益,使他们 享有较好的薪资、工作条件,适宜的工作时间和对安全健康的保障。在协 调和解决劳资关系的问题上,工会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。通过与政府协商 和借助两院的作用,影响政府有关法规政策的制定,与雇主实行集体协商 谈判制度,签订集体协约保护雇员利益。
【罢工】2013年,澳大利亚未发生全国性的大罢工。近期地区性的罢 工有:2013年7月,新南威尔士州180所公立医院的数千名护士协会成员 罢工,抗议该州医护人员与病人配比不足现象,呼吁州政府招收更多的医 护人员,以保证病患生命安全。2014年2月新南威尔士州八111^011铁路货运 公司的火车司机罢工,反对超时工作。